举例来说,《孟子·告子上》的那段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可以说,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哲学界已经在创建现代型的中国哲学上作出了可观的成就,先有熊十力、张东荪,后有冯友兰、金岳霖、贺麟等。通过发挥中国注经传统中所特有的优势(如诠释者的历史性、问题意识的主体性、诠释的循环性等),发掘古代经典诠释的丰富资源(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和汗牛充栋的文献),建立中国的诠释学是可能的。
……西洋哲学一个不通之路是把主观方面的人与不依附人而独立的所谓外界,截然对立起来。他说:我所谓的大客观主义乃是既承认客观,也晓得主观。只有像冯契这样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辩证法研究和解释中国哲学问题,才是创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由之路。我尝试做出不可能的事——把中国传统哲学最好的东西和西方最新的意念连在一起。从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到冯契运用逻辑的分析和思辨的综合的深厚功力。
他的接着讲实际上是把柏拉图的共相与殊相和新实在论的思想引入中国哲学,把世界分成真际(或称之为理,或称之为太极)与实际,实际的事物依照所以然之理而成为某事物。文章来源:(《解放日报》2006年第515期 ) 进入 汤一介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中国现代哲学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故大制不割一句究竟义指什么,和上文有什么文脉关系,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从而揭示该章的章旨所在。(第七十八章) 有关正言若反的含义,高延第《老子证义》: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玄言之旨
摘 要: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二十八章故大制不割一句误读至今。就大制不割而言,在世俗的眼光里其制的本性是制而易割的,然而老子的正言与世俗价值相反,认为应是大制不割。
五、大制不割为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 作为《老子》第二十八章章末出现的大制不割,其四字格以及内容则属于《老子》第七十八章论及的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四、故大制不割正解 《说文·刀部》:制,裁也。河上公释故大制不割的制为制御义,不确。
本文刊于《安徽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进入 徐山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老子 训诂学 。然而,这样的处理致使大制无畍(割)一句不仅割裂了原来与前文紧密相连的文脉关系,同时大制无畍(割)在章首出现仍有突兀之感。《老子》第五十八章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其中亦为不割的偏正词组搭配。守其雌、黑、辱,为天下谿、式、谷,即处于低下的姿态,并且拥有常德而复归于婴儿、无极、朴。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老子》第四十一章大方无隅、大象无形,因其中的隅、形均为名词,所以前面的否定词为动词无。
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由此可见,故大制不割作为该章的小结句,其大制对应于前文的朴散成器之义,而不割则对应于前文的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之义,并用正言若反的四字格加以概括,显得简洁有力。
③裘锡圭解释制的形、声、义三者均得之,当从,而折、制两字上古音均为章母月部,④且形体义和词义相近,两字当为同源词关系。大制不割四字格句型属于《老子》第七十八章论及的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所谓复归于无极,即以守其黑的方式回归本源道的无终极状态,而道的无极状态犹如《老子》第二十五章所描绘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老子》书中在处理各种对立面时,在正言若反的原则指导下,呈现出许多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如第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第三十九章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第五十二章的守柔曰强。(第二十八章) 章末的小结句故大制不割,河上公注:圣人用之则以大道制御天下,无所伤割。
在正言若反的四字格中,和大制不割构成形式相仿的还有第四十一章的大象无形,其句型特点为大 + 动词1/名词1 + 不/无 + 动词2/名词2。……‘制字左旁断为三截的形体较为原始,从‘未的写法是由它变来的。
三、故大制不割的异文情况 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二十八章章末为故大制不割,而帛书《老子》甲本、乙本均作夫大制无割①,下接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九章的内容,且夫大制无割之后并无分章符号。此云‘制,裁也,‘裁之引伸之义。
从上述王弼本故大制不割的异文可以看到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讨论,一是原始本究竟应是大制不割还是大制无割?二是原始本究竟应是王弼本《老子》的故从而文脉承前文而来,还是像帛书《老子》甲本、乙本的夫从而和前文不一定有明显的文脉关系,或者是像北京大学所藏的西汉中期竹简本《老子》那样分章理解?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凡篇中所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坚强,‘不益生则久生,‘无为则有为,‘不争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
老子是世俗价值的颠覆者,老子式的正言是在世俗价值的判断基础上加以否定而产生的。⑤引自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213页。[附注] ①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375页。③裘锡圭:《说字小记》,《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2期,第11-12页。
以木为质,未彫饰,如瓦器之坯然。⑤高说正言之义,得之。
……《礼记·郊特牲》‘诏祝于室, 坐尸于堂句郑玄注,有‘主人亲制其肝语,《正义》训‘制为‘割。朴散则为器,该句申说上句复归于朴的朴话题。
治身则以天道制情欲,不害精神也。另外,北京大学所藏的西汉中期竹简本《老子》作大制无畍(割)四字,同样反映了对本不分章的《老子》后来在理解原文本并进行分章时出现的困惑,遂将原文中的故删去,并将大制无畍(割)四字处理成出现在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的第二十九章的章首。
而老子却不然,在了解前者的同时,将重点落实在后者,并充分挖掘后者的主导作用。④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6年,第19页, 第52页。《老子》一书中充满着各种对立体,如有-无、雄-雌、刚强-柔弱贵-贱等,在这些成对的反义词里,世俗的眼光是肯定前者,同时常常忽略了后者。朴散则为器,义即原本是未加工成器的整木料被分散做成各种器物。
而第二个问题,则需在下文对大制不割进行考辨之后再来回答。故大制不割中的制,用的是制一词的本义,即截割木材义。
并收了制的古文,其古文形体为左边的未旁有三斜划,右边为刀。所谓复归于朴,即以守其辱的方式回归朴木未经加工雕琢的状态,犹如《老子》第十九章的见素抱朴。
《论衡·量知》: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樸。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然而圣人又是如何使用并管理这些器物呢?其具体措施就是第二十八章一开始就论及的那些方法,即有所知有所守,从而回归婴儿、无极、朴的状态,而故大制不割的不割亦即强调了回归朴的状态。